有关个人资料保密

美蓓亚株式会社,采取下列措施保护个人信息。

  1. 本公司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以及其他有关法令下,妥善、安全地管理个人信息。
  2. 本公司对所获得的个人信息,明确其利用目的,在利用目的范围外不使用所获得的个人信息。并在利用完毕后,及时并妥善地消去。
  3. 当本公司将个人信息交于外部委托使用时,严选外部委托公司,确认其能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并通过签约要求委托公司严守个人信息,负责履行安全管理、禁止转包等义务,实施妥善的管理和监督。
  4. 本公司除根据法令或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未征得本人同意时,不会将所拥有的个人信息向第三方公开、提供或转让。
  5. 本公司采取妥善的安全对策,以免发生不法进入浏览个人信息、向外泄露、遗失、窜改、破坏、误用等事件。
  6. 本公司向从事本公司业务的干部、员工、合同工及临时工等传达此方针,让他们在充分理解的同时,也对他们进行及时适当的教育。
  7. 本公司将不断努力修改、完善本方针以及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手册和体制等。
  8. 下述窗口受理有关个人信息的使用、管理以及公开等洽询。
    美蓓亚株式会社 人事总务部 03-5434-8611(总机)
    受理时间 8:45~17:30(但是本公司的休息日除外)

平成17年4月1日
美蓓亚株式会社

有关个人信息的使用

1. 利用目的

有关2005年3月31日之前,本公司所有的个人信息以及2005年4月1日之后,本公司获得的个人信息(除去书面获得之外,直接或间接获得的个人信息),将在下列利用目的范围内进行使用。

(1) 股东信息
本公司委托可信赖的委托机构代理发行股票业务,根据保密合同,股东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护,同时在有益于公正的股票交易、股东大会的正常运营、以及向股东寄送必要资料的利用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2) 投资家信息
各位投资家的个人信息,在适时适当地向各位投资家提供本公司必要的信息以及正确传达本公司的事业内容、业绩等利用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3) 用户信息
有关用户的个人信息,为了不拖延、公正地执行本公司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等一系列业务,在此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4) 客户信息
客户相关的个人信息,在本公司公正地进行采购原材料、零件、零件材料及包装、捆包材料等一系列业务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5) 应聘者信息
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在公正地进行招聘、应征、筛选、录用等一系列录用业务目的范围内加以使用。

2. 有关共同利用的事项

用户信息、客户信息、投资家信息以及应聘者信息均在上述1的利用目的范围内,美蓓亚株式会社(邮政编码153-8662东京都目黑区下目黑1-8-1)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下,与本公司的国内外各家子公司(不仅100%子公司,还包含间接子公司)之间共同利用。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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